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做好近期境外返桂來桂人員指定集中隔離點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桂新冠防指〔2020〕8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加大力度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0〕84號),、《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教育系統(tǒng)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疫情輸入,,現就加強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入境人員排查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核查工作
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是指由國家、自治區(qū)或學校資助公派出國留學的我校教師,、科研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人事處負責全面核查清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情況,,確保信息準確,切實做好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健康檢測和跟蹤工作,。同時按《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教育系統(tǒng)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并報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各類出入境人員排查工作
所有邀請、接待或安排有境外來校人員的單位,、部門,,必須提前一周如實報學校疫情防控防控指揮部和國際交流處,,上報信息包括人員姓名,、所在國家和城市、返程日期,、具體行程(含轉機等),、聯系方式、所乘交通工具,、個人身體狀況等情況,。國際交流處負責把信息報送給梧州市境外入梧人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組。
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護照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并落實備案登記。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出國(境),,尤其是到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qū),。各單位、各部門要如實向學校防控指揮部和國交處報告本單位干部職工及其親屬從境外返梧入梧情況,。
各單位,、各部門統(tǒng)計2020年2月25日后入境回國人員以及今后兩個月內計劃出國境的人員情況,包括本校教職工及家屬,,學生,。統(tǒng)計匯總后報學校國交處(郵箱[email protected]),國交處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對不報、瞞報和漏報等失責行為,,學校將追查相關責任,。
附件:出入境人員統(tǒng)計表
梧州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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